举办“生物安全法解读及疾控实验室质量管理的关键环节”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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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04月28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2021年4月15日正式实施了,法律第四条,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生物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国家生物安全领导体制,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我中心很多业务工作和生物安全密切相关,特别是实验室工作,中心党委高度重视,召开生物安全委员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结合党员“三更”教育,2021年4月27日由实管办组织,邀请内地专家2人,在中心阶梯会议室举办了“生物安全法解读及疾控实验室质量管理的关键环节”培训。
此次培训班主要以理论授课为主。培训通过对生物安全法详细解读,了解该法对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等方面发挥的重要意义,介绍生物安全风险防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目标、风险控制,实验室生物安全柜的使用、实验室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实验室质量管理的关键环节等多个方面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强调了实验室生物安全及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在工作中如何运用。
本次培训班意义重大,授课内容详实,知识专业性强,各学员收获良多,增强了大家维护生物安全的责任意识、质量管理意识,以法为盾维护生物安全,为维护我国国家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